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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绵府发[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绵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以建设“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为契机,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专利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知识产权制度未能充分发挥推动自主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作用;二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够,侵权、假冒等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缺乏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知识产权竞争中总体处于劣势;四是知识产权产业化和经营水平较低;五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六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今后一段时期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绵阳发展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一)强化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经济发展较快、科技实力较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和园区要积极研究制定和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要以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营造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环境氛围,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调动创新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有效运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资源,加速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带动全市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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