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惠民工作网络体系
(四)构建纵向组织领导体系。在县市区建立惠民工作委员会,逐步在乡镇(街道)设立惠民工作办公室,在村(社区)设立惠民工作联络员,形成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纵向到底的惠民工作网络,促进惠民工作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
(五)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将市级惠民工作责任部门列为惠民工委的成员单位,在市惠民工委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本系统的惠民工作;建立惠民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和部门惠民信息互通交流制度,形成重大惠民行动部门联动机制。
(六)组建社会惠民服务队。依托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社会组织,广泛招募志愿者,组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扶贫、助老、帮困、再就业等社会专业惠民服务队,深入城市社区、农村村社开展巡回、流动服务,为困难群众开展送医送药、生产救助、生活扶持、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等上门服务,成为惠民工作的重要补充。
三、扩大惠民工作覆盖范围
(七)扩大惠民帮扶工作对象。将惠民帮扶对象由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群向低收入群体扩展。2008 年首先将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250 元以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00 元以下的家庭纳入惠民帮扶工作范围(具体帮扶内容另行制定),以后再逐步扩展到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300 元以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 元以下的家庭,使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八)扩大惠民项目受益面。围绕城乡群众增收难、就医难、就学难、行路难、饮水难、就业难、住房难、环境差等方面,依托“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饮水安全、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扶贫解困、生态环境保护”等十大惠民行动,每年列出一批惠民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扩大惠民项目受益面,使城乡群众普遍成为惠民工作的受益群体。
四、健全惠民工作运行机制
(九)整合惠民工作资源。对全市惠民工作资源进行清理,掌握部门惠民工作项目和现状,促进惠民项目向帮扶中心集中。群团组织的惠民项目原则上进入惠民帮扶中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惠民工作事项,要通过优化政务流程,尽最大可能进惠民帮扶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受益群众开展一站式服务;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惠民服务自成体系的惠民工作和暂时不宜进中心的惠民项目,依托各职能部门进行,纳入惠民工委统一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