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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工作的决定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工作的决定
(绵委发[2007]2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惠民富民、改善民生”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凝聚人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客观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各项惠民行动的精神,着力构建惠民工作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作如下决定。

  一、创新惠民工作管理体制

  (一)设立惠民工作机构。按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思路,在市十大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惠民帮扶中心的基础上,整合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惠民资源,设置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共绵阳市委惠民工作委员会、绵阳市人民政府惠民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惠民工委),专门负责统筹、领导、指挥、协调全市惠民工作,纳入市委管理。惠民工委实行党工委、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设党工委书记1 名、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 名、副主任若干名。惠民工委下设办公室、惠民工作推进办公室、惠民帮扶中心和惠民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负责人按正县级配备,所需人员编制在市级部门调剂解决,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配。

  (二)明确惠民工委职能定位。惠民工委是市委市政府抓惠民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全市惠民行动的组织者和实施主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整合各类惠民资源的重要载体。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中央、省惠民工作精神,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惠民工作任务;2、负责拟定全市惠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整合惠民资源,统筹、领导、指挥、协调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的惠民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惠民工作;4、办好市惠民帮扶中心;5、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惠民工作资金;6、对县市区的惠民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7、推动惠民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惠民工作网络体系;8、负责全市惠民工作信息统计和督查考核;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理顺惠民工作管理关系。惠民工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履行惠民工作职责,通过制定计划、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查考核等方式,统筹、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的惠民工作和重大惠民行动。惠民工委是市级部门惠民工作的组织指挥机关,是县市区惠民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对社会惠民工作负有宣传动员、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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