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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大力推动粮油精深加工。要把促进粮油加工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粮油资源的利用效率,作为粮食产业化工作的重点,积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使粮油产业化经营由单纯注重规模型,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粮油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通过加强技术改造,提升粮油加工水平,提高粮油产品质量,打造名优粮油品牌,提高泸州粮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现有“罗沙贡米”、“先滩香米”、“清凉洞磕粉”等品牌要进行整合利用,把品牌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在省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我市粮食产业的发展。
  (四)积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是实施惠民行动的举措之一。通过引导农民科学储粮,既可提高粮食有效供给,保证粮食安全,又可促进农民种粮增收,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实施,按照“统一规划设计,部门组织实施,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建设原则,新建改建农户小粮仓,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规划设计、组织发动、培训宣传、抓点示范,全面推进小粮仓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储存粮食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和农户储粮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一)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是市场化条件下粮食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泸州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基本口粮立足市内自给有余,工业、饲料用粮缺口依靠市场调节,保持全市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继续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预警系统和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做好粮食生产、消费、库存、储备、价格等市场动态以及突发事件的适时监测,完善、细化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二)切实加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代储在泸州的中央和省储备粮管理,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藏安全。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严格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切实做到“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使用科学规范的储粮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储粮安全。
  (三)进一步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完善地方粮油储备制度建设。根据《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制订地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按照“部门监管、企业运作、调节市场、确保安全”的原则,搞好市场调节,确保流动安全。各区县也要根据区域粮食平衡需要适当增加区、县级粮油储备,逐步达到储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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