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开展以预防高空坠落和"二防一反"(防坍塌、防触电和反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抓好城市营运安全和城市综合防灾工作。要针对电力建设旅工安全事故上升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较多、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近期,省政府将对重点工程、水电工程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狠抓预防,不断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工作重在治本。各地、各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继续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披露制度,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对于公布的事故隐患,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监管,采取逗硬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因重大事故隐患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正在整治的隐患要加大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年底前,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进行一次回头查、"回头看"的抽查。
五、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
一要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警要抽调机关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设立固定执勤点,重点抓好l08、210、212、213、318国道、高速公路、九环线等重点旅游线路和出海大通道的监控,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确保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的安全畅通。对夜间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通行。二要抓好道路交通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应急车辆储备。节前要督促所有客运企业对所属运输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强化安全教育。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职业技能不过关的营业性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黄金周"旅游客运。要以旅游客运、高速公路客运、城区出租车客运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活动。三要加强水上交通监督检查力度。交通海事部门要严格执行签单发航责任制,对主要港站、码头和渡口要把好现场监督关,杜绝超载、冒险航行和非客船载客。要加强对景区的游览船、水上漂流船、水上餐饮娱乐船和客渡船的监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四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监督旅行社不得推出含有安全隐患的旅游路线、项目和团队运行计划,旅行社租赁的车船必须具有旅游营运资格,严禁向无旅游营运资格的个体运输户、司机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军警单位租车接团。严格执行购物停站导游、旅客双签单制度。建设、林业、质监、药品食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景区内的车、船、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以及索桥、吊桥、栈道设施、危险地段及大型游艺设施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和监管。五要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成都、绵阳、广安、宜宾、乐山、雅安、甘孜、阿坝等重点旅游地区的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交通流量的特点,制订交通疏导预案。交通公路管理部门也要做好公路保通和集中客流量疏散的应急预案。卫生部门要制订医疗救护的专门预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人员集中场所和大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无应急预案、无安全保障措施的人员聚集活动一律责令停止。六要加强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