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年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6]8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8月,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实现了"四个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一定遏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基本控制在国家下达控制考核指标以内。但是,个别地区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上升,重特大事故反弹,一些中央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重特大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抓好当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开局之年,必须把安全生产抓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在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制 约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查找不足,研究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迸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防止思想松懈和麻痹,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懈。
二、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要转变作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法律和政府所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的执行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监管一线,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企业业主、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