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8〕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8年1月2日晚,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商品批发市场发生大火,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部分灭火人员伤亡。这一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我们要认真吸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正值冬季,风干物燥,诱发火灾因素明显增多,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要深刻剖析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全力保持全省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要重点对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火灾事故多发的区域,要逐个进行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个。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必须挂牌督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当前,要特别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监管,坚决防止由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