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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的通知

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的通知
(湖卫〔2007〕145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转发的《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委办通〔2007〕32号)文件精神,为努力实现2007年本局机关用电、用水、用油、办公耗材比上年度节约4%的节能降耗目标,结合本局实际,提出五方面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并由办公室和规财处负责局机关节能降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望各处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节约用电、用水。加强各类供电供水和用电用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严防“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超过20度;加强公用电梯使用管理,工作人员上下楼办事尽量不搭乘电梯;使用办公自动化、电热水器等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电脑、打印机以休眠代替长时待机状态;下班后一律关闭电器,并断开电源。自觉养成随手关自来水龙头习惯,使用低泡型洗涤剂,减少冲洗次数;机关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节约绿地养护用水;严禁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原则上不到有偿服务场所清洗车辆。

  (二)节约用车、用油。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自出车。严格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对公务用车用油量进行定期统计;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空车等人时尽量不使用空调。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办公室要合理调派、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心工作等紧急用车和大型活动等用车;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原则上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凭“出车通知单”用车,特殊情况用车于第二天补填“用车申请单”。严格实行非工作时间统一定点停车制度。局办公室根据当日用车情况,视工作缓急情况统筹安排用车,各处室干部单独市外公务时尽量乘坐公共汽车,集体公务活动时合乘公务用车,市内办事尽量集中时段合、搭乘“顺风车”。

  (三)节约通讯、办公用品费用。使用电话时要减少通话时间,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打声讯电话。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优势,有效利用系统专网和政府OA系统,进行电子公文传输,减少传真使用次数,严格控制纸质文件、材料的印刷数量;在电子文稿上进行修改,减少出清样次数;采用双面用纸和再生纸,非正式文本打印应缩小字号和行间距,减少纸张消耗;使用钢笔书写公文,签字笔用完后应更换笔芯,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盒、墨粉用完后,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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