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汇总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阶段(12月17日-12月20日)
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分别负责对市直单位和蕉城区调查表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分析,撰写调查报告,填写《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建立电子文档。蕉城区调查报告和汇总结果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房改办。市房改办负责对全市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和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及省建设厅。
四、保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1、蕉城区:蕉城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建设、民政主管部门任副组长单位,公安、财政、统计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蕉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房改办。
蕉城区建设、民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数量配备调查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社区人员分别组成2人或2人以上调查小组,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入户调查工作。
2、市直单位:市直成立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领导任组长,民政主管部门任副组长单位,公安、财政、统计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直单位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房改办。
市住房保障、民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宁德市直单位的数量配备调查人员,与市直各申报单位分别组成2人或2人以上调查小组,负责组织市直各申报单位的入户调查工作。
(二)经费来源
宁德市直单位和蕉城区调查工作的宣传费、资料印刷费、入户调查人员交通及误餐补贴等各项经费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别解决。
(三)职责分工
1.宁德市直部门:
(1)宁德市房管局职责:
负责制订宁德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负责宁德市直单位调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宁德市直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解释此次调查涉及的政策。
负责编制《宁德市直单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入户调查表》和《宁德市直单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
负责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宁德市直单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工作。
负责宁德市直单位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掌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需求情况,并向市政府、省房改办上报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