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2007年11月25日至2007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1.动员培训。调查前,对调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调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调查的要求、步骤、内容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入户调查表》的填写要求,了解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帮助调查人员全面掌握政策以及调查的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
2.广泛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宣传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张贴告示、发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广为宣传,让市民了解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了解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条件,争取低收入家庭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申请。
(二)申报和入户调查阶段(12月1日-12月12日)
蕉城区城市居民家庭和市直单位职工自行对照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对象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蕉城区城市居民家庭应于12月6日前主动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设置专门受理窗口;市直单位职工向本单位申报。
蕉城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社区抽调的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辖区内的申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市房管局、房改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市直单位的申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中,要求申报家庭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居住地房产证、与产权人关系等其他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调查人员逐项核实,了解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宁德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入户调查表》,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送街道办事处或其所在的市直单位审核。
(三)查档核实和立卷建档阶段(12月13日-12月16日)
街道办事处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入户调查表》进行审核,逐人、逐户核实,确保调查表不遗不漏,准确无误。街道办事处在确认无差错的调查表上盖章后,送区房改办统计汇总;市直单位送市房改办汇总。市、区房改办经查阅公房档案和房地产权属档案、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系统核实后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保障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包括申请、审核、年度复核等有关情况,统一录入后分别形成市直和蕉城区住房保障对象的基础档案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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