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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姓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附件格式要求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联系人:王炜 联系方式:0593-2827118 传真:0593-209983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附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登记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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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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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主管部门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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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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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机构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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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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