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规划布局
明确定位。要按照“加快形成闽东北新兴产业基地和新兴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着眼于闽北中长期发展战略,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高质量、高效能组织实施,为新城新区建设打好基础。
合理布局。各投资主体都要严格遵循开发区的组团定位、功能划分和产业布局,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工业组团、城市产业组团互动开发,加快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
兴田以北,要重点布局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项目,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对台观光和现代农业、旅游业、绿色食品产业、服装服饰以及会展、科研、文化、物流服务、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兴田以南,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制药、竹木加工、生产性服务业、房地产业。
一体运作。牢固树立产业集中区内“一盘棋”思想,突破行政区划界线,产业集中区应成为兼容市直及各县(市、区)招商项目和社会各方投资的公共平台;各招商主体的利益分配,可通过管委会制定奖励政策实现共赢。
建阳、武夷山市原则上要将本市内新上项目安排进产业集中区,改变市内小而全、零散布点等现状,尽快使闽北产业集中区形成规模。进入对方行政区划内的项目,两市(县)共同实施对等的“飞地”政策。
园区建设应按产业布局,突出“新”、“特”、“优”,办成专业园区,严禁相互影响、排斥的项目杂陈;现有林产工贸园、机械电子园要坚持办专业特色园区不动摇;仙店工业园区要加大现有企业结构调整力度,促使其适应核心景区对周边环境的要求。
三、合理配置利益
统一税费规定。调整南政〔2006〕综127号文件关于税费分成的规定,建阳市范围内各园区的税费分成(含机械电子工业园、林产加工园及今后新开发园区)一律定为,前十年内产生的税费,45%归南平市本级,55%归建阳市(其中建阳市原则上划拨10%归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第十一年以后的分成办法届时另行制定。
武夷山市内兴田组团产生的税利,南平和武夷山双方按股比分享,乡镇分税参照建阳市模式办理;现有仙店工业园已投产或在建企业产生的税收仍归武夷山市政府。
统计部门的日常有关数据统计按在地原则,全年创业竞赛考评按税费比或股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