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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平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平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政办〔2007〕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合作,实现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的紧密配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地方海事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旅游局、地税局、国税局、福建电信南平分公司、邮政局、人行南平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南平调查队等单位组成。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统计局局长和国家统计局南平调查队队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统计局。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建立分工合理、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统计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部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三)完善政府综合统计材料的报送制度,形成“统一制度、部门分工、各负其责、集中核算”的统计工作体系。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二)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上报市政府。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
  (三)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商一致或经市政府审定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市政府审定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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