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
(泉政文〔2007〕4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
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以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闽政〔2007〕2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一)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畜禽业的养殖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畜禽健康养殖、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养殖。一是加大生猪生产力度,发展规模养殖场,全市至2010年底规模化生产基地(存栏母猪200头以上)力争达40个以上。二是优化畜禽品种区域布局,合理调整畜禽产业结构,要立足本地优势种群资源和市场需求,培育一批主导产品和龙头企业,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禽产业带,鼓励养殖牛、羊、兔、鹅等节粮型食草动物,改善市场供应结构,满足多样化需求。三是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地方遗传资源保护。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种畜禽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种质种群结构,逐步建立品种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至2010年底,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外,其余各县(市、区)畜禽肉自给率要达60%以上。
(二)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加大扶持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栽培管理水平,增加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单产和品质。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扩大设施栽培面积,促进蔬菜均衡上市。鼓励“一村一品”,发挥地域特色,创建特色品牌。至2010年底,省、市、县控蔬菜基地从现在的85个发展到100个,其中常年连片无公害蔬菜基地从现在的11片发展到20片,面积从现在的6万亩发展到7万亩,争取人均蔬菜基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上,实现70%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