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今冬明春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造林工作,确保2008年植树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2008年是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年,也是实施林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林业发展,不仅是生态建设,美化环境的需要,也是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履行《
森林法》所赋予的职责,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造林绿化中的组织协调、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科技服务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生态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促使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重视林业工作,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二、要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各项工作。各地要抓紧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07〕169号)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及山头地块,认真组织开展林地规划设计,对杉木、桉树速丰林要及时组织林农开展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等各项准备工作;对非规划林地造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要提前做好造林地的落实与苗木准备工作。要选派造林绿化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并建立挂钩乡镇责任制,实行造林进度情况定期通报制,确保全市13万亩植树造林任务(泉政办明传〔2007〕169号已下达)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详见附件)的全面完成。
三、要全面提高造林质量与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林业科技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组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深入乡村的造林山场,为林农和造林业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到科学规划,科学施工,努力提高造林成效。要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切实抓好种苗的市场监管,严禁不合格苗木进入市场坑农害农,确保一级苗上山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