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0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加强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配套工程建设,是水利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增强做好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水利工程蓄水的有效利用率仅为0.36,致使水资源大量浪费。其主要原因是渠道的配套率、防渗率低;一些地方无渠道送水,只能通过漫灌等粗放方式供水,有的地方虽建有渠道,但未作衬砌,沿途渗漏严重。如果通过渠道配套和防渗改造,把全市水利工程蓄水的有效利用率每提高1%,就相当于新建了一座中型水库。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切实加大建设力度,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工程支持。
二、落实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职责
根据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原则,结合灌区配套和改造资金的来源途径,大中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所需资金以争取中央、省级资金为主解决,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所需资金以市、各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中央和省补助为辅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灌区渠系配套建设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快建设步伐,形成灌区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明确我市小型灌区渠系配套的目标和投资渠道
“十一五”时期,全市每年在小型灌区新建和改造渠道100公里,新增灌溉面积2万亩。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快大中型灌区渠道建设步伐的同时,市、各县(市、区)财政要把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要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开展渠道配套建设;每年要从农业水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渠道配套建设;要整合产粮大县渠系配套、农业综合开发、集雨节灌、小农水工程、土地治理等项目资金,积极支持小型灌区的渠道配套建设,从而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四、加强对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领导
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工程建设是不断提高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有效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渠系配套工程建设的指导、督查,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