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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资府办函〔2007〕19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入冬以来,我市农村火灾多发,形势严峻。2006年11月15日,乐至县大佛镇中学发生火灾,烧死2人;今年1月9日,雁江区丹山镇保全村发生一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9户受灾,烧毁房屋11间;1月21日,乐至县高寺镇快乐村发生一起火灾,烧死2人,过火面积300平方米,6户受灾;1月22日,安岳县和平乡白庙村发生一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出这些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用火不慎,显著特点是死者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经济损失较重,且多发生在夜间。当前正值冬春交替,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春节又即将来临,做好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刻不容缓。为坚决扭转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局面,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县(市、区)、乡(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以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人员灭火和抢险救援,把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积极进行灾后救助和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各地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组建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统一调用消防安全涉及的水源、装备、器械、通讯、力量等各种农村社会资源。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治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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