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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阶段,要逐乡(镇)、逐村(社)的进行调查摸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的现状和非法活动具有一定分散性和较大的隐蔽性等特点,划定重点区域,有重点进行坚决打击,确保“打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战果。
  (五)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乡镇、场点和农贸市场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理。
  (六)严格审批,严格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等许可证件的审批办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对违规办理的要严肃查处。
  (七)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效机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成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专门负责人,落实工作、办案经费,使此项工作长抓不懈。公安机关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市民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对单位和个人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提高群众的积极性,把“打非”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八)加强协作,认真履职。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要及时协调、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改进和加强“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沟通信息,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杜绝工作中出现打击“盲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2月5日前将本地“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协调小组名单、联络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打非”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4月20日前报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田亚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 周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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