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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全市“打非”专项整治从1月20日开始至4月20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至27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模底阶段(1月28日至2月4日)。各地要深入到各乡(镇)、村(社)和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深入的调查摸底,排查安全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月5日至4月9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集中整治,并要做到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搞好协作,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相对集中的开展突击检查,确保“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违法人员、犯罪嫌疑人,要按照“从快从严”的原则,公开处理一批,以震慑犯罪。
  (四)检查总结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各地根据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以鼓励工作,鼓舞士气,同时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要对各县(市、区)“打非”工作进行检查,巩固专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公安厅〈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打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类型的宣传发动会,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二是组织收集当地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在辖区内广泛发放,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检举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加大烟花爆竹产品合法标志、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识别伪劣商品的能力,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私藏现象和非法经营行为的出现。
  (三)落实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镇长负责制,负责“打非”工作的全面开展。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将“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打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对凡是领导和责任人不重视,工作懈怠,措施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的主要领导、乡(镇)长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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