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许可证件;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其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负责查处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市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检验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安全质量,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控,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资质,查处烟花爆竹运输企业非法承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市文化局:负责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的违法行为。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资阳火车站:负责在铁路区域内对烟花爆竹危害性进行宣传,加强烟花爆竹铁路运输的审批工作,做好旅客、货物进站上车的检查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通过客运、货运夹带运输,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非”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窝点。
整治内容:
(一)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
(二)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规范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储存、运输条件;完善其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严格落实。
(四)坚决打击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坚决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已取缔或关闭的烟花爆竹企业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五)重点整治具有长期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乡(镇)、村(社),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经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