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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4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资阳市公安局《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资阳市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12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高度负责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充分发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
  工作目标: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灾难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打非”工作协调小组),由副市长田亚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梁晓军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经委、市文化局、市政府新闻办、资阳火车站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安局:牵头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全市“打非”专项整治方案制订、信息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格运输证件和焰火晚会燃放许可的审批工作;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者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打击,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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