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知
(石柱府发〔2008〕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要求,大力支持和科学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开创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营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委办〔2005〕1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民营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各级各部门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转变观念,增添措施,为推动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民营经济发展优胜单位
一等奖:南宾镇 西沱镇 万朝乡 县发改委 县经贸委
二等奖:黄水镇 龙潭乡 六塘乡 黄鹤乡 县财政局
县工商局
三等奖:下路镇 悦崃镇 沙子镇 三河乡 黎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