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07年省帮扶乐至县发展工作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51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乐至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乐至县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切实把省委、省政府2007年一系列支持乐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关心和支持落到实处,现将我市落实2007年省帮扶乐至县发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帮扶规划
乐至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乐至县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支持乐至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负责,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乐至县政府要围绕市、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制定2007年帮扶发展的总体规划、帮扶工作方案,强化机构,落实人员;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2006年落实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乐至县发展事项完成情况和工作经验,并对2006年未完成事项和2007年新支持事项逐项梳理,提出今年帮扶工作的具体方案、项目和工作措施。
二、强化帮扶责任,实施项目督查
市发改委要根据川府办发电〔2007〕6号文件要求对省级有关部门2006年支持事项和2007年支持事项逐项梳理,逐项细化,层层落实,分别落实到每个市级部门,确保帮扶事项一件一件抓落实。乐至县政府要狠抓省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帮扶,每月将帮扶乐至情况及省帮扶项目、资金的申报落实情况报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将定期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帮扶乐至的进展情况。市委督查室(目标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落实帮扶事项
继续按照部门上下对口联系的工作思路,乐至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确保省级有关部门2006年支持的帮扶项目和资金全面落实到位,2007年支持的帮扶项目和资金尽早落实。同时要借助省上支持帅乡发展的难得机会,努力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县有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加强协作,尤其是对需要几个部门协同争取的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