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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3.4 预警响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农业重大生物灾害信息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核实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并作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对可能引发严重以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信息务必在3小时内报市政府。
  3.5 预警支持系统
  农业植保植检部门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处置的技术支撑单位。中国、四川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农业植物检疫网络化管理平台、省植保信息网络、资阳农业信息网是我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
  3.6 预警发布
  根据国家规定,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由农业植保植检部门发布。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同级预案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发布。特别严重、严重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Ⅰ、Ⅱ级疫情,由市农业局报省农业厅再报农业部,由农业部组织相关专家确认,经国务院授权后,由农业部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Ⅲ、Ⅳ级疫情,由省农业厅组织相关专家确认并报省政府,经授权后,向公众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信息责任报告单位,植保植检专业技术人员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责任报告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由市农业局及时向有关县(市、区)通报。
  4.2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事发县(市、区)、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靠前指挥,实施先期处置并迅速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3 分级响应
  4.3.1 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市农业局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成立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研究部署应急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防控指导,定期发布灾害监控信息,发出督查通报。组织相关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指挥部开展防控工作并将情况报市政府及省相关部门。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密切监视灾害情况,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为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相关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守。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指挥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动员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并按照工作程序宣布本地区进入应急防控期,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时控制灾情。各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当地政府和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相关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灾害应急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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