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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川省内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农业植物检疫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实行资源共享。及时了解、通报口岸截获及周边国家疫情情况。负责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进出境检疫监管及无害化处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
  市政府救灾办: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定和协调工作。
  2.3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并完成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专家组
  由教学、科研及推广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 县(市、区)、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设立相应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各级农业植保植检机构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县(市、区)及其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或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诊断。
  3.2 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及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有关机构作出诊断后3小时内将结果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发生程度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市农业局。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严禁误报、瞒报和漏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关键季节,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做到3天一查,7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3 预警级别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级。预警级别相应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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