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70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资阳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
2.1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2.2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及职责
2.3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
2.4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指专家组
2.5 县(市、区)、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2 报告
3.3 预警级别
3.4 预警响应
3.5 预警支持系统
3.6 预警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2 先期处置
4.3 分级响应
4.4 扩大应急
4.5 指挥协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评估和总结
6 信息发布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7.2 队伍保障
7.3物资保障
7.4 经费保障
7.5 技术保障
7.6 宣传培训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实施时间
资阳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资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Ⅰ、Ⅱ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并对县(市、区)政府防控、处置Ⅲ、Ⅳ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进行指导。本预案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蝗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农田鼠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四川省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1.4 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