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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六)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安全发展意识;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加大对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情况及责任追究的报道和监督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七)整合资源,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巩固和加强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筹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作用,将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人群密集场所实施远程监控,在企业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视频监视预警装置,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险肇事故,力争2008年1月底前,完成20家试点企业的联网,并实现监控;为及时有效地救治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做好伤残等级鉴定和死伤原因鉴定,为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相关依据,依托我市现有的医疗救护资源,组建市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护中心,确定医疗救护协作单位;2008年组织1次市级综合性或专项性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安全工程设计论证、安全评价评估、预案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辛集市、藁城市、栾城县、正定县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较集中的重点县(市)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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