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液氨、液氯企业储存和充装、使用整治工作。做好城区内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将液氨、液氯、剧毒、易发生有毒气体扩散的企业作重点搬迁对象,加快工作进度。加强专项督查,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完善执法检查手段,增强监管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生产经营许可证预审或发放和换证工作,认真检查企业首次申请许可时的承诺内容是否兑现,没有兑现的,一律不予换发,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那些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把好换证关,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企业。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
4.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严格按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赵县、深泽县的三家生产企业,要采用更加安全的科学生产技术,逐步推进并实现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生产。藁城市政府要出台政策,使已取得许可证但未组织生产的两家企业及早退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总量控制,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限量储存产品,严把进货关,实行专车配送、专人押送制度,规范仓储管理,杜绝超量储存。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采取用搜爆仪、搜爆犬,秘密搜索和公开搜索相结合的手段,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净化全市民爆物品环境。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工业促进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5.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整治公路危险路段。成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领导小组,年初确定危险路段,制定治理方案,5-11月份集中治理,11月底治理完毕;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科学设置指示标志,加强交通指挥疏导。
整治装载剧毒化学品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及未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