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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穗府〔2007〕47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业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推进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把第16届亚运会办成“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祥和、精彩的体育文化盛会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环境优先,借全国、全省之势,举全市之力,通过实施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面貌改善,实现2010年广州环境面貌一大变;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扩大城市开放与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进“两个适宜”城市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为举办第16届亚运会提供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优美的城市环境,热情周到的城市服务,展示广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展示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体现中国人民对亚洲人民的友好情谊,为构建和谐亚洲作出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基础设施与城市环境。

  1.亚运城及场馆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确保亚运城和比赛场馆的建设按期完成,满足举办亚运会和赛后利用要求。

  (1)亚运城建设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市重点办、市土地开发中心、番禺区政府负责(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新建场馆建设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统筹负责。省属场馆由省负责,市属场馆及大学城场馆由市重点办负责,区属场馆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旧场馆改造扩建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统筹负责。省属场馆由省负责,市属场馆及大学城场馆由市重点办负责,区属场馆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4)现有场馆周边环境改善计划,由市建委和相关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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