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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四)坚持政策指导,限期整改的原则。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部署和决策上来,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态度坚决,依据政策和法律规定,制定得力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分期、分类解决突出问题。
  (五)坚持典型引路,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整顿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发现各类典型案件,通过处理典型案件找出问题根源,起到标本兼治作用。
  三、整顿内容
  重点检查清理各类建设用地:
  (一)查清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改变用途、隐瞒不报或顶风违法等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查清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三)查清是否存在未经预审或超规划、超计划、分拆批地、越权批地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负责。
  (四)查清是否存在经营性用地规避招拍挂或假招拍挂、工业用地违规协议低价出让土地及以租代征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负责。
  (五)查清是否存在减、免、缓土地出让金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查清是否存在滥占乱用耕地甚至破坏基本农田、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安置补偿费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负责。
  (七)查清是否存在滥设开发区、园区或以开发已撤销的区、园、城、中心、基地等名义进行招商引资,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
  四、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以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查自纠为主,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督查、抽查和检查验收。
  (二)步骤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7月1日~15日)。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学习对照阶段(2006年7月15日~20日)。深入学习,认真对照,梳理问题。
  3.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7月21日~30日)。集中时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
  4.联合督查阶段(2006年8月1日~8月10日)。成立督查小组,现场检查,定期抽查。
  5.落实整改阶段(2006年8月11日~8月20日)。制定措施,集中整改,公开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8月21日~8月30日)。成立联合验收组,集中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公开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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