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开展集中打击盗采粘土矿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第一责任区:主城区,负责人:马波,直接责任人:于海川,市国土执法监察局负责,重点区域为东城区、西城区和301国道沿线。
  第二责任区:让胡路区,负责人:于清华,直接责任人:闫敬东、于海川,配合科室: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征地站。
  第三责任区:萨尔图区,负责人:郭升,直接责任人:陈义民、金东彰,配合科室:市国土资源局环境科、储量科。
  第四责任区:龙凤区,负责人:郭升,直接责任人:徐继敏、付志明,配合科室: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勘查科。
  第五责任区:大同区,负责人:逄树生,直接责任人:李京诚、蒋凤羽,配合科室: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科、利用科。
  第六组责任区:红岗区,负责人:何英明,直接责任人:孙景波、于海川,配合科室: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集中打击阶段(6月20日~8月20日)。由市政府总体组织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协调公安、武警等部门,采取不定期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二次对盗采粘土矿违法行为进行集中联合打击。
  4.总结验收阶段(8月20日~30日)。组织国土、公安等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总结,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为今后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指导。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开展集中打击盗采粘土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恩 副市长
  副组长:孙伯信 市长助理
  于长纯 副秘书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武警大庆支队、萨尔图区人民政府、龙凤区人民政府、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红岗区人民政府、大同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赵武(兼)。成员:郭 升、于清华、逄树生、何英明、郝东野、宋雅庆、马 波、关太群、夏丽艳。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6295056(白天),6295076(夜间)。
  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打击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调动、检查指导、督办落实、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成立案件查处组。组长:于清华,成员:马波、于海川、付志明、蒋凤羽、金东彰、李洪江,负责对立案的违法案件进行法律文书的制作和处罚工作。
  (三)成立综合组。组长:马波,成员:杨冰楠、贾剑锋,负责对查处的案件审核、情况综合,宣传报导工作,对典型的大要案要在电视、广播和报纸上公开进行曝光。
  五、具体要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