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50号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起草的《资阳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资阳市卫生局、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 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按照《资阳市 “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资卫发〔2006〕72 号)的总体部署,在总结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资阳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一、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
2005 年以来,我市在雁江区、简阳市和安岳县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 个,其中:雁江建成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达标机构1 个,简阳建成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机构1 个),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212 人,覆盖城区居民近13.5 万人,占城镇服务人口总数的39.71%。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了社区门诊、家庭出诊、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和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却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尚未建立起城市卫生服务的二级构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较低。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机构准入和监管机制不健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滞后。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紧缺、医疗设备简陋、全科医学人才匮乏,医疗保险基金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医院的支付比例未拉开档次。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