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资府办函〔2007〕224号 二○○七年八月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我市亦相继出现了特大伏旱、持续高温和局部冰雹、雷暴、大风、洪涝等严重的气象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有效防御气象灾害的危害,现就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 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制订和实施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县(市、区)要针对主要和突出的气象灾害,统筹制订防御规划,逐年增加投入,加快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市级各部门、单位应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干旱、雷电、洪涝、大风、高温、低温冻害等防护设施建设,努力增强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气候监测能力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在今年底前,要按照市府办函〔2007〕149 号文件要求,完成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建设任务,增强我市对局部强降水和大风等灾害的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投入,扩展监测项目、增加监测手段,增强监测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五、及时发布和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各级政府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气象部门要拓展气象预报信息发布渠道,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接收子系统。报刊、电视、广播、电信、移动、联通及各类网站等公共媒体应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要加快农村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其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