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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直医院院长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直医院院长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94号)


市直各医院:
  市卫生局制订的《市直医院院长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市直医院院长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市卫生局)
  
  根据市政府〔2007〕第38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强化市直医院院长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监管力度,规范医院经营管理活动,形成正确的政绩评价机制,激励院长按照较高的工作目标,积极主动、用心尽力工作,从而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工作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全市总体工作部署和医院工作实际,制定2008年度市直医院院长目标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对市直医院院长的目标考核,要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基本目标,以量化考核、动态监管为手段,以政府认可、患者放心、医院员工满意、两个效益整体提高为评价标准,通过院长目标考核制度的全面落实,建立起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管理规范,公正有效,奖惩兑现的医院整体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促使院长挖掘潜力,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形成合力,努力工作,达到医疗能力、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经营管理、就医条件、行业形象的全面提升和改善,医疗服务持续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考核重点
  对医院院长的目标设定和责任考核坚持整体全面、突出重点、简明具体、量化适度、切合实际的原则,按照国家政策方针和医院实际相结合,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超前要求和现实可能相结合的要求,设定目标考核体系。考核体系由十大主体相关目标、特别奖励目标和一票否决项目三部分构成。
  十大目标责任体系分别是:1、医院发展目标;2、医疗安全及质量目标;3、业务项目及技术进步目标;4、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目标;5、经营决策及综合管理目标;6、成本控制及预算管理目标;7、经济活动规范管理目标;8、劳资关系和谐目标;9、廉洁从业及行风治理目标;10、社会效益目标。
  主要考核院长履行领导职责,实施经营管理,落实计划措施,规范自身行为,在医院整体经营管理中所取得的实际成绩以及为下一年发展所奠定的基础。特别奖励目标。主要考核院长的创新性、突破性工作,医疗技术和管理服务等领域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示范作用、推广价值,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超常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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