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全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337号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全省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川办函〔2007〕301 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我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红色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资阳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红办)。市红办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乐至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红办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订、实施全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协调推动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打造红色旅游产品;策划、实施全市红色旅游重大宣传促销活动;抓好红色旅游人才培训;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督查;完成省红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红色旅游工作。
二、建立健全红色旅游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市红办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红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红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通报红色旅游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我市红色旅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审议我市红色旅游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市红办主任会议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由市红办报经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目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要把红色旅游工作年度目标纳入全市旅游工作总目标,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完成。市红办负责抓好全市红色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三网一库”,实现红色旅游办公信息化。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红色旅游发展,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红色旅游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加强我市红色旅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