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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2.普查范围:(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教育;(11)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普查时间及组织实施
  1.普查时间:普查表资料的普查年度为2006 年和2007 年。
  2.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 年12 月13 日-12 月18 日,为宣传动员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市三产业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各县(市、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普查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同时对本系统、本行政辖区范围、本单位从事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查对象无一遗漏。
  第二阶段:2007 年12 月19 日-2007 年12 月30 日,普查登记填报阶段。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普查的方法,逐个单位进行登记填报。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普查方式,分行业推算主要经济指标。
  第三阶段:2008 年1 月1 日-2008 年1 月30 日,为市、县(市、区)的汇总和资料开发阶段。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1 月1 日-1 月10 日,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普查数据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汇总工作,分别上报各县(市、区)三产业办和市级主管部门;1 月11 日-1 月25 日,为各县(市、区)进行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资料开发与成果转换阶段,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三产办要认真筛选、确定2008 年重点企业,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等,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与市三产办。第二层次:1 月11 日-1 月15 日,市级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市三产办;1 月16 日-1 月30 日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资料开发与成果转换阶段,筛选、确定2008 年重点企业,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等,并上报市三产办。
  第四阶段:2008 年1 月16 日-2008 年1 月30 日,由市三产办组织进行审核和数据汇总处理。
  (三)普查表和普查内容
  1.普查表的设置:本次普查表设置为通用格式,既可以作为本次普查表,也可作为今后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统计报表。报表按行业布置,基层表式由各行业自行设置,但必须满足综合表指标需要,具体普查工作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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