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
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协调推动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探索有效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提高服务效率、服务功能、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7 年10 月)。结合资阳实际,制定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市级有关部门、人行、银监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设计农户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合组织的信用档案参考指标和评价参考标准,提出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的业务需求书。
(二)探索实施阶段(2007 年11 月-2008 年12 月)。人民银行组织征集农户信用档案,把好数据质量第一关;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指导农村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用评分,按照大数定理盈利模式发放农户贷款;建立信用乡(镇)、信用村的信用档案,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定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务活动中使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
(三)总结阶段(2009 年1 月-12 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和评分系统,拓展农村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涵,提高其社会效应。
附件:1.资阳市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办法
2.信用乡(镇)申报表(略)
3.信用村申报表(略)
附件1:
资阳市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决策,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人行成都分行《关于下发〈四川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银发〔2007〕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