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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311号人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我市是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5 个试点市(州)之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信贷征信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川办发〔2007〕65 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信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资府发〔2007〕48 号)、人行成都分行《关于下发<四川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银发〔2007〕157 号)精神,结合资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的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促进农村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领导和推动,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做到推动有力、管理有序、各负其责。
  (二)多方参与、多方受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主导下,由人行、银监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县、乡各级政府,农户及农民专合组织等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本着多方受益的原则设计,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又有利于缓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使农村、农户得到实惠,地方经济从中受益,确保工作开展的持续性。
  (三)统一标准。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借鉴国际先进理论、考察国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档案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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