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名企战略”,大力支持和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四川禾邦药业在全市建立6000亩以川半夏为主的种植基地,支持乐至县中药饮片公司在乐至县童家镇等乡镇建立1万亩以木瓜、薏仁、栀子、半夏为主的种植基地,支持成都吉安康药业公司在简阳市平息乡等乡镇建立1.2万亩白芷、大力子、桔梗等种植基地。通过支持企业建基地,实现GAP生产,从而提高中药材种植水平,带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从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实现药品生产经营规模化、网络化,构建区域药品集散和物流中心,提高我市中药的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人才培养,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特别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使中医药人才队伍技术层次和专业结构更加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选派中医理论扎实、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到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进修深造,继续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努力造就新一代中医药名家。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项目,到2010年,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350名,中医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1500名。市、县(市)中医院每年要定期对乡村和社区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领导,把发展中医事业、壮大现代中药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投入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加快中医药发展提供保障;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的经费补助标准应高于其他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的经费补助标准。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医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鼓励各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激励机制;要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等行为,严格准入、规范行为、制止乱收费;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并随着经济增长不断增加;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确保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按年度足额拨付,确保全市中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资金投入。医疗保障部门要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各院内中药制剂、创新中药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同级定点综合医院相比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鼓励患者使用中药。发改部门要把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经委要抓好中药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工作。科技部门要牵头抓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科技创新。药监部门在加强药品监管的同时,要大力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推广使用。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取缔虚假中医药广告。商务部门要抓好中药流通企业的发展。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教育、人事、农业、物价、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中医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