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
(资府发〔2007〕3号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06〕2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就加快我市中医药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实施“利民工程”和“名医、名药、名企”战略,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开发,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步伐。
(二)目标任务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到2010年,完成市、县(市)中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购置任务,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中医科室,村卫生站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集中力量把资阳市中医院建成全市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中心,并达到国家中医三级医院标准;把县(市)中医院建成在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精品中医院。
2.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和中药产业。积极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工作,抓好野生中药材家种及栽培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抓好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实现中药材产业化生产。大力发展中药材加工业,扶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我市中药材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中药产业项目,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及技术水平给予优惠,壮大我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
3.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我市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新药研发能力和中药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进和运用高新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中药制剂,提高我市中药在国内外医药市场上的竞争力,使中医药产业成为我市的重要产业。
二、大力实施“利民工程”和“名医、名药、名企”战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健全、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