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资府发〔2007〕23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资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方向,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以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坚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我市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区人口。
  具体目标。雁江区要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以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为单位,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率达到70%,2008年达到90%,2010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简阳市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强化人才培养,落实配套政策,为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人群,2007年覆盖8万社区居民。安岳、乐至可根据自身财力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