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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2、灵活引进,及时补充。要加强新师资的引进和补充工作,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方面录用教师。对需要招聘或录用的专职教师,每年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同级教育、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对急缺专业的专职教师经县区教育、人事部门认定并报市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引进,可不参加考试。对职业学校急需的非师范类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允许先进人,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按需设岗,特聘兼职。要结合实施中央财政“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采取按需设岗,按岗聘人,财政核拨经费等措施,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
  (1)聘用原则: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特聘所需教师。
  (2)聘用条件:特聘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3)聘用办法:特聘兼职教师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职业学校于每学年初将特聘教师计划上报同级教育部门认定同意后由本单位自行聘用,聘期可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一学期,其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核拨。
  (4)工资标准:特聘兼职教师的工资支出可参照中央财政每年每人8000至1万元的标准核拨经费。
  4、岗位管理,“双师”优先。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职业学校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实现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学校用人机制。鼓励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取得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晋升制度,改善职业学校职务结构,改变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状况,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在评优选先、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5、制订计划,加大培训。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素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结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十一五”期间,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校企合作模式,培训6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家级培训50名、省级培训150名、市级培训100名、县级培训300名。为了将培训落到实处,经费由各县区财政每年视财力状况,酌情予以解决,用于培训一批 “双师型”骨干专业教师;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每年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不得少于学校事业性收费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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