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回头看”再检查巩固提高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9月份,结合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各县区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是否出现反弹,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健全等。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责任自负”的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走向深入。
五、组织与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市、县区、企业同步进行。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对全市各行业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包括交警、消防)负责做好道路交通运输、民爆物品以及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交通、公路和铁路部门负责做好客运车站、渡口渡船、公路、铁路道口、防护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劳动部门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教室、宿舍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寺庙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力部门负责做好电力设备、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做好文化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和酒肉类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商、卫生、药监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卫生、营业场所、医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国资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做好全市国有工矿商贸企业和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负责做好农用机械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燃气、供水、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环境污染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建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做好防雷电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已经查明并登记建档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期内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和安全防范措施。要指导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治理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要及时通报隐患单位,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