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工作内容。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现场、设施设备等硬件隐患,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教育培训、技术技能、“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组织、设备管理、“三同时”制度执行状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危险源监控等软件方面的隐患,以及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
  (三)工作方法。一是企业自查与部门集中排查相结合。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要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管理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和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公布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并及时将举报信息整理汇总分类。对于反映的隐患信息,要立即派检查组进行排查。三是聘请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业和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专家参加排查和督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于6月30日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7月10日前,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坚决落实整改,对应当马上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单位要按照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详实填写《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填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并及时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认真实施隐患整改,提高隐患整改率。 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由政府分管领导、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是“五查”: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打击非法 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彻底、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凡拒不改正的一律视为违法生产,依法予以彻底关闭。各县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备案。8月10日前由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