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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市 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当前我市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与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为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 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交通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公通字〔2006〕59号),对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 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2006年12月21日召开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并决定在2007年下 半年在我市陇西县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省公安厅制订印发了《甘肃省多 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标准(试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 社会的高度,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多 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推动新时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 责, 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将多种形式消 防队伍建设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重要议事日 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及时研究、 解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 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社区)、平安县(区)考评,强化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协同 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 职能,制定引导和扶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政策,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 推进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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