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各级要在2008年4-5月份组织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以及土地、城建、规划、地税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和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和自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政策,拿出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和办法。
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要在2008年7-8月份结合新年度惠农资金落实到户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综改办、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参加,市、县、乡层层组织督办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办检查,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户,坚决杜绝抵扣、截留、挪用等现象。
对村组乱收费问题,各地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对村组财务混乱、乱收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进行清理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整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大农民负担依法管理力度,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襄办发[2007]5号文件精神,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案督办落实,对问题突出的要立案查处,经济上要清理清退和处罚,政治上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上要把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挂钩,“一票否决”的单位要坚决纳入“笼子管理”,两年内单位及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四)加大农民负担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落实涉农政策公示制度。2008年,要根据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和各涉农部门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基层和农民公开涉农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和举报电话,确保该给农民的一分不少,不该收取的一分不收。同时,要认真受理和查处涉农案件,确保农民咨询举报件件有着落,为优化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1、襄樊市2006-2007年度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2、襄樊市2006-2007年度市直涉农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3、关于襄阳区交通局等五个单位违规集资收费和罚款情况的通报
附件三:
关于襄阳区交通局等五个单位违规集资
收费和罚款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