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打击 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等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跨县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
(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 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 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 。
(三)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制。建立知 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强化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横向衔接、上下联动的 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举办好“保护知 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 执法和司法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配合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对典型案 例进行深入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
四、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活动
(一)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以药品、 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 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 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 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
(二)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重点查处无证 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 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 力规范重点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
(三)打击重点领域的商业欺诈。重点打击投 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 为。
(四)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 制。认真查办公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商业 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
五、严厉查禁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