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全市共需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125.27吨(绝对量)、二氧化硫24 .80吨(绝对量)。
(2)2009年,全市共需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296.30吨(绝对量)、二氧 化硫36.25吨(绝对量)。
(3)2010年,全市共需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400.66吨(绝对量)、二 氧化硫15.25吨(绝对量)。
定西市二OO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环保局《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 知》(甘环发〔2006〕110号)和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 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量控制任务,做好2007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制定依据
省环保局《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甘环 发〔2006〕110号)、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削 减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核查办法》、《定西市“十 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和《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有关指标要求,以及省环保局核定的我市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数据。
二、目标任务
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在2006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以上。 结合我市实际,综合平衡存量、新增量,确定2007年全市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削减575.00 吨(绝对量),二氧化硫削减115.33吨(绝对量)。
完成以上目标任务需通过3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575.00吨(绝对量);7 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二氧化硫97.26吨(绝对量)、2项工程治理措施削减二氧化硫13.4 8吨(绝对量)、2项监督管理措施削减二氧化硫14.59吨(绝对量);1项综合辅助方案工程 治理措施削减粉尘12.15吨(详见附表)。
三、主要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 染物总量 削减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目标到位 、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2、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完成。〖HTF〗本次计划中所列项目均属“十一五 ”主要 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2007年环保目标责任书项目。各县区要加强督促检查,相关企 业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成,并稳定达标运行。
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 执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等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 强环境保护的意见》(甘政发〔2006〕73号),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设备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