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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关于定西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打击传销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
  (二)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制定细致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控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司法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同时,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发布警示等工作机制,加强部 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形成整体执法合力。
  (五)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在打牢基础,抓好宣传教育,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同时,加强监管,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六)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建立和发展直销市场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政府要清醒地看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为切实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工作,把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做到位,为定西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牵头,实行首办责任制,谁发现谁调查核实,谁接到举报谁调查核实,两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打击合力,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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