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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资府发〔2007〕89号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川府发〔2006〕30 号)精神,更好地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政协章程》切实履行职能,为促进发展、发扬民主、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阳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资阳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推进“和谐资阳”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切实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进一步推进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办理人民政协提案、建议案的质量和实效,改善政协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努力开创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大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执行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重大调整方案、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人事任免及其他重要规划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当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积极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开辟渠道。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人民政协工作并向政协常委会议主动通报或按人民政协要求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情况。市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般不少于2次。市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政协对口专委会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络员做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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